除了前述的服务收费及硬体加值模式外,自由软体商业应用模式中最足以开创新局当属「双重授权模式(Dual Licensing Mode)」。所谓的双重授权模式意指,软体程式在散布时兼采自由软体授权条款及传统的商业授权条款并行释出,使用者可视需求选择无偿释出的自由软体授权版本,或是付费使用商业授权版本。因自由软体授权条款系属非专属授权,与类似权利卖断的专属授权(注二)模式不同,是以权利人可以同时对不同授权人约定不同的授权条款而并行不悖,而双重授权模式在自由软体商业模式发展中最引人注目的特点,在于其一方面采用了GPL2此种具感染性且约制权利义务关系详密的授权条款,但另一方面却透过商业授权模式让商业付费使用者不受GPL2所拘束全身而退。 GPL2等着佐权(Copyleft)类的授权条款,其具有一定程度的授权攫取(License Capture)特性,一旦取用此类程式的程式码,则其后的衍生作品即受此类授权条款的拘束,但双重授权模式却「堂而皇之」的大玩两手策略,其透过双重授权模式同时满足不同族群使用者的需求,对商业模式的企业消费者而言,其乐于支付授权费用取得软体的商业授权,故其后程式修改即毋须回应一般自由软体授权条款会带来的拘束,如开放原始码的要求等;而对于无偿取得的网路社群而言,其确实透过自由软体授权条款取得「完整版本」软体;而对于授权人而言,其透过商业授权取得固定的授权金营收,而自由软体社群亦持续透过网路论坛,对此软体进行除错(Debug)反应及提供改版建言,此亦收自由软体研发群策群力之效。
双重授权模式的成功案例一般以瑞典的MySQL AB及挪威的Trolltech公司做为代表,MySQL乃资料库管理系统,其被广泛的运用在网页资料储存上,除了以GPL2为其自由软体方面的授权条款外,MySQL同时亦进行商业性的授权贩售,约略是500美金为一单位;而Trolltech以其著作的QT (Qtapia)工具包闻名于世,主要应用于Linux下KDE桌面环境的开发中,虽Trolltech并非一开始即以GPL2为自由软体方面的授权条款(注三),但最后仍是在网路社群的压力下从众使用了GPL2。但双重授权模式并非毫无争议,自由软体社群里有若干零星的批判便聚焦于此:「双重授权模式,会不会某种程度将GPL授权条款给BSD化(注四)了呢? 」双重授权模式着实为支付商业授权费用者开了一道庇护门,若其购买商业授权版本,即可规避自由软体授权条款的任何义务性要求。但衡诸现实,双重授权模式并未受到严厉批评,其背后的原因有二:
一、Copyright holder really matters
「著作权利人的地位有其法律上的意义」。自由软体授权条款的运作虽与传统模式有差异,但仍辖于现行的著作权法体制之下,而著作权法基本的预设就是「All rights reserved」,是以双重授权模式在此预设下实有其法律上的立基点。 MySQL AB及Trolltech皆具有其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利,而因软体著作的所有权能集于其自身,此时著作权利人依己意做各种条件的授权调配概皆法之所允。
二、What really matters?
自由软体社群真正在乎的是什么?答案就是「软体自由(Software Freedom) ,而此正可解释为何双重授权模式的道德争议,并未引发太大发酵的原因。其实双重授权的营利模式确实有其吊诡之处,但衡诸现实并非完全让人难以接受。就网路社群而言,其可免付费、无偿取得完整功能及开放原始码的软体可资运用,这些免授权金取得的软体,亦可依GPL2或其他自由软体授权条款被再行散布出去;虽然就程式商业授权的部份,商家只要付出一定的资费即可规避自由软体授权条款的约制而不开放自身原始码,但软体本身确实已经达致「一定程度」的自由状态,故实际运作上,便无人再行深究双重授权营利模式,与自由软体推行的义理概念间存有哪些细微龃龉了。
综观其上三类自由软体授权条款的分类,以我国目前的产业环境而论,双重授权模式较无可预期,因运用双重授权模式有其要求前提,营利公司须独占软体的著作权利,且软体品质、口碑及市占率皆须达于一定规模方有施行条件,此可列为我国产业发展的长期计画,但以现阶段而论,自由软体产业的推动发展,应着力于服务性收费及硬体加值部份。因我国产业结构中小企业林立,许多公司并无力耗费过高成本在管理系统建制上,如可透过自由软体为中小企业建立量身订作、简单合用的管理系统,则此方面的服务费用收取可期;而在资讯产业方面,我国亦以硬体制作、代工占最大比率,如能善用自由软体的嵌入式运用,依其低取得成本、高客制化的特性,亦可有效地增进国内产业整体竞争力。
注一:专属授权类似物之卖断行为,于其授权期间存续时,授权人不可将已授权的权利再授与他人,于专属授权期间里授权人对其权利的使用、收益、处份权是受到限制的,更属资料请参照自由软体铸造场,查访日期2007年5月21日。
注二:其初始阶段为QT量身订做而自行撰写了QPL (QT Public License) ,以单一自由软体授权条款来配合自家程式的作法独厚QT而不致失去研发者对此程式的主控权,但这种作法相继衍生自由软体社群界里若干的批评和冲突,最后Trolltech公司决定舍弃QPL而正面采用GPL2为其商业授权外的另一种授权方式。
注三:此为口语化的疑问表达,并非真的意指将GPL2完全修改至与BSD相类,因BSD向来予人对后手无拘无束的粗略印象,故部份评论者认为以双重授权模式来运行GPL2,某种程度亦是大开方便之门,让以商业授权得到软体的个人及公司得到无拘无束的自由。
转载请注明:夜阑小雨 » 自由软体的商业应用模式(下)-双重授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