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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淘宝“封”百度的深层思考

电子商务 夜阑小雨 891℃ 0评论

1、淘宝“封”百度本质上对百度“封锁”的突围
淘宝“封”百度,为什么“封”要加个引号,事实上,我恰恰认为这是对互联网“奴性”在说不。所谓“奴性”,就是明明你自己辛辛苦苦积累的数据被别人一个小小爬虫就不劳而获了,你还要巴巴地求着人家来接受你的免费贡献。百度在搜索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了淘宝在C2C电子商务的占有率,而搜索是一个比电子商务大得多的领域。正如不作恶的GOOGLE正在不断威胁着众多业内人士的生命线的危机一样,一个妄图什么应用都必须先通过搜索来引入的网站,对于整体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所以,竞争就是要打破垄断,这种平衡是不能靠所谓的“不作恶”的企业自律来实现的,况且,中国的百度并未把搜索老大的“不作恶”原则当回事。

当百度已经在网页搜索、图片搜索、音乐搜索等领域形成了垄断地位的时候,电子商务这一快速发展的领域应该对拜托对百度搜索垄断的依赖,从整个互联网产业战略来讲,必须的。

2、淘宝“封”百度对淘宝用户的价值是巨大的
KESO讲,淘宝“封”百度对于淘宝中小卖家是伤害,这一点,我认为并不确切。仔细分析淘宝卖家,事实上,我们会看到受到影响的只是很小一部分卖家,并且,这部分卖家用淘宝的说法是一些利用搜索引擎来骗取流量和积分的用户,本质上来说,淘宝的做法是使得红海竞争下的新近卖家少了一个外部营销的手段而已。但是第一,这个影响在整体上占比很小,第二,因为外部营销手段是淘宝无法控制的,因此对于淘宝要维系一个商业信用体系来说是不利的,会造成内部用户的不公平,从而使得淘宝自身的信用体系的作用减弱。这对于整体淘宝用户,其实是一个整体利益的保护。

更重要的一点,淘宝“封”百度,实际上是在保护买家和卖家的隐私。尽管刚刚的新闻判诉百度泄密邮件隐私败诉,但是显然隐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重大隐患。尤其对于买家和卖家,对于买家,淘宝的个人收藏,以及交易记录,信用评价等等都是具有很大商业价值的信息,对于卖家,相关信息更涉及到商业机密和竞争,作为淘宝,对这些信息的应用必然要通过个性化匹配等方式来作为增值服务来回报用户,而不会擅自泄露。但是如果不堵住搜索引擎的外部的口子,那么用户的利益就难以保障。很可惜的是,淘宝的公关并没有把这一对用户最重要的价值进行很好的阐述。

3、“封”并不是意味着不开放和“固步自封”
在一个人人都谈开放的互联网年代,刘兴亮这样的互联网评论家得出“封杀等于封闭等于自杀”的结论并不奇怪。但是事实上,要深入看待这个事情,需要深入了解商业模式的规律。互联网行业,对于大众化,娱乐化,纯信息化和纯人际交互的媒体特性的商业模式,“开放”是一个好的战略,因为这类商业模式对于信息的低成本高效率传播这一特性有着很强的依赖,并且是其商业模式的核心。但是对于电子商务,尤其是已经形成巨大用户数和交易量的电子商务平台,事实上,在“开放”这个问题上的选择需要慎重得多,并且,同时相对的封闭性在发展扩张时期对于一个平台的交易安全用户利益以及诚信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事实上,淘宝现在的发展从去年开始已经能够从一些细节的调整上感觉到了它在花很大的力量在“建立网络商业市场规范”上下功夫,比如同一件商品如果查出挂在同一个人的两个店铺上,就会被封帐号,类似的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运营措施还很多。

对于C2C电子商务平台,其核心在于丰富性、安全性、便利性、公平性,具体到产品层面,就是商品检索体系、支付手段、诚信体系和物流支持。我们看到了前三者都是淘宝自己做的,而物流目前是第三方的(尽管淘宝未来可能会自己介入物流),这种布局是非常科学的,并且要建立一个用户可用易用放心用的交易平台,这三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封闭性。事实上,在这三方面,淘宝目前还并未做得很完善,在还没有非常完善之前,不可控的“开放”实际上是会影响整体体系的完善进程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淘宝的开发API也是严格控制在不影响淘宝整体体系封闭性和安全性的可控范围内的。

4、摆脱百度后的淘宝
事实上,拜托百度后的淘宝,还是需要认识到,通过百度做推广的并不完全都是不诚信商家,仍然有一部分诚信商家把百度推广作为其一个营销手段,那么当淘宝切断这个渠道后,应该需要提供给卖家其他的替代营销手段作为补偿。显然,阿里妈妈是一个选择,但是还不够,对于淘宝来说,应该针对卖家提供更多的营销推广工具,并且这些工具只需要站内其作用就足够了。当然,淘宝网站对百度搜索说不,聪明的淘宝卖家并不会受太大影响,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博客营销等手段通过百度来做推广,事实上对于很多卖家来说,早就这么做了。其实淘宝网站对百度说不对他们的影响很小,真正等百度对所有指向淘宝的链接说不的时候,他们的损失才真正巨大,可是谁又能够保障风风火火上马C2C的百度不会这么做呢?
事实上,对于淘宝来说,核心很清晰,基本上就是做两件事情——一是为卖家提供更多的营销工具,二是为买家提供更多的导购服务。围绕这两个核心,淘宝可以做到事情很多,潜力也很大,而我认为,阿里妈妈最终起到的作用还只是一个(目标客户都在站内,当站内营销足够强大的时候,站外营销的价值就不那么重要了)。

5、百度C2C的前景
最后说说百度C2C,我认为战略上,李彦宏抢占电子商务市场也是“必须的”,但是不要认为有了1.6亿网民,做电子商务就很有基础了,百度要走的路还很长,前面讲的C2C电子商务的几个核心认真分析起来,就会发现,百度现在宣传的优势很有可能变成它做电子商务的阻碍。原因在于百度的高用户数是基于互联网基础应用中最“浅”的应用,或者引用麦田的说法,是最“轻”“浮”的应用,但是这种应用特性和电子商务这种严肃应用的规律有着本质的差别,可能在这其中,支付还相对是最好解决的,但是整体平台的信用体系,用户体验等等,放在电子商务领域,百度现在的优势很有可能成为它的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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