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概况
在我国,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府工作中的应用是作为国民经济信息化的目标提出来的。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开展办公自动化工程,建立了各种纵向和横向内部信息办公网络。
中国电子政务的提出源于1985年的“海内工程”。当时的建设目标为:在中央政府开展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实现决策与政府行政管理的信息网络化。
1993年底,为适应全球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潮流,中国正式启动了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起步工程——“三金工程”,即金桥工程、金关工程和金卡工程。“三金工程”是我国中央政府主导的以政府信息化为特征的系统工程,是我国电子政务的雏形。
1999年1月,由我国40多家部委(局、办)信息主管部门共同倡议发起的“政府上网工程”,旨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为社会服务的公众信息资源汇集和应用上网。在政府上网工程的推动下,我国政府站点迅速增加,网页内容日益丰富,在政策传递、网上服务等电子政务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展。
从1993年开始的“三金”工程建设,到2002年的“中办发17号”文件中提出的“十二金”工程,我国进入了重点以提高行政监管能力为目标的电子政务建设阶段,特别在“十五”期间有了较大发展。
就整体而言,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起步较晚,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成熟度不够。虽然近年来有所发展,但是政府的信息化在很多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国内各政府职能部门的网络基础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不同部门的局域网已经基本搭建完成,有些地区已经形成了城域网的基本雏形。从具体应用效果看,政府内部通过网络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办公效率大为提高。虽然近几年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制约着我国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
2.1发展电子政务方面的认识
政府对电子政务的系统性及其在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地位认识不够,缺乏明确的发展策略。
我国在发展电子政务方面存在不少错误认识。一种是把电子政务仅仅当作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不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结果很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设备成为高级打字工具,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种是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以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没有把传统的政务工具同网络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电子政务的系统性及其在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地位缺乏认识。
2.2电子政务的发展存在重新建轻整合、重电子轻政务的现象
“电子政务”的关键是“政务”,而不是“电子”。但不少领导者只是把电子政务当成一种新技术,以为只要投资,有了硬件设备就算建成电子政务。事实上,电子政务最需要的是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否则,利益冲突无法协调,标准规范无法统一,系统无法一体化,资源(包括信息)无法共享,重复建设无法避免。因而,把电子政务落到实处的关键是在“政务”上,电子只是为政务提供支撑和服务。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对政府行为、公共管理行为的研究和改进。
2.3保障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电子政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然而,我国在保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的电子政务立法一直是滞后的。我国目前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如缺少政府信息公开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法。原有的一些法律已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法律法规的欠缺势必阻碍电子政务建设的进程。
2.4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领导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宏观规划,国家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各地电子政务的建设是各自为政,采用的标准各不相同,机构还很不健全,作用也很有限。主要表现在:一是体制不顺。如,国家信息办公室归国务院领导。但地方政府的信息办公室(或称信息中心)则有的地方归政府办公室领导,有的地方归科技部门领导,有的地方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有的地方则成了事业单位。二是职能不清。本来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应统一领导、管理电子政务工作。但是,现在普遍担负不起这个任务。即政府对公众的电子政务和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服务等,尚无职能部门管理。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3 近期内应该采取的策略
为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近期内应该采取下列策略:
3.1加强宣传,突破误区
电子政务是近些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出现才兴起的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方式,其概念、内涵和特点尚不为大多数公务员所理解。实际上,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许多人对电子商务还是一知半解,对电子政务就更是一无所知了。因此,当前必须就电子政务与传统的政府管理的差异、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的区别、电子政务对信息产业的引导作用等加强宣传工作,破除各种错误认识,使各级领导树立正确观念。
3.2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在国务院建立电子政务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为此,可以推行“总体统筹、分工负责”制。“总体统筹”就是:国务院领导机构对全国政府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统一标准、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对重大工程的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就是:各部委、各地方按照统一的规划、标准,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3.3优化流程,革新模式
以发展电子政务、实现“电子政府”为目标,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改革政府管理模式,优化业务工作流程。这是实现政务信息化的前提和基础。
实施电子政务工程不能简单地将现有业务、办公、办事程序原封不动地搬上计算机,而是要对传统的工作模式、工作方法、工作手段进行革新。
3.4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和改造政务数据库
这是电子政务工程的关键和难点,必须打破各级政府和部门对信息的垄断和封闭,整合政务信息资源,重视对信息资源的不断开发、更新和维护;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对社会的开放,使之发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前景
4.1制定与电子政务有关的国家标准
我国电子政务现在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存在电子政务系统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在实际应用中会带来很多不方便之处。为了统一作业流程,提高电子政务的实际应用能力,必须清理、确认和制定与电子政务系统工程项目相关的国家标准,实现统一作业,才能确保电子政务的有效施行。2002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部分,与之相关的电子政务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已在2003年完成,电子政务的各种标准规范将不断完善。
4.2建立电子政务的法律与法律环境
我国的电子政务法律规范建设明显滞后于电子政务的发展,所以与电子政务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过程有必要适当加快,如电子文件法、电子版权法、数据保护法、电子交易法、数字签名法、法律上认可的数字签名技术标准、认证授权管理等都需要加快立法或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明确法律地位和效力,保护公民的隐私,加强电子政务的安全立法。可以预计,未来几年的信息安全市场将进一步发展,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
4.3开发电子政务标准化应用系统模块
大大小小的政府机构数以万计,如此巨大的电子政务建设规模,如果由各部门开发自己的系统,不仅将浪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搞重复建设,更由于缺乏标准化和规范化,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各种系统势必难以兼容,信息资源难以共享,所以电子政务横向业务模型中具有共性的应用模块,需要由获得国家授权的政府部门规范研究与应用模块相关的业务流程,进而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模型和数据模型,开发出标准的系统软件。
4.4构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电子政务的信息化处理是动态的、双向的,信息的安全保障体系要求很高,既要能够防范和化解黑客攻击、病毒爆发、非法用户入侵、机密信息泄露、重要数据丢失等造成的危机和隐患,还要做好服务公众的工作,为此需要推行强有力的安全管理规范,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网络安全应急事件响应预案。
4.5网络设施建设速度将趋缓
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的现状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远远领先于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造成了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的现象,甚至在有些地方谈起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就是要建网、购置设备,低水平重复建设非常严重。电子政务建设原则上不鼓励建设专网,而是要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设施,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因此,网路建设增长速度将进一步趋缓,同时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利用将有明显提高。
4.6国内厂商将有更大发展空间
中央号召电子政务先行,以政府信息化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不仅找到了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抓手,能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步伐,更重要的是,电子政务以财政投资为主,既要实现政府信息化的目标,还要担当起带动民族产业的责任。因此,电子政务建设使国内的IT厂商具备了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具备了跻身世界IT厂商的条件。
(来源:《中国水利水电市场》2009年8期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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