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聚氰胺是什么?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什么样的华工原料呢?我们有过装修、买家具经验的人都知道有味儿的家具会向室内空气中释放甲醛,甲醛哪来的?就是这个叫“三聚氰胺”的家伙释放的。
那么,这样剧毒的东西为什么会进入到了奶粉里呢?要说名这个问题并不容易,但问题的根源却很简单,就是两个词:落后与贪婪。
什么落后?国家奶粉生产检测标准有漏洞,检测技术落后。奶粉生产检测标准主要检测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检测蛋白质,主要检测其中含氮率。这就给奶农、中间小商贩、奶粉厂家中的一些不法商贩留下了造假谋利的空间。这些不法商贩为了谋取利益,首先想到在原奶兑水,但兑了水的奶,蛋白质浓度降低,含氮量不足,检测就不合格,怎么办呢?于是就先兑水,再兑豆奶粉,以植物蛋白冒充动物蛋白,这已经是行业的潜规则了。但是,豆奶粉也很贵。既要提升原奶中的氮含量,又要兑水,又兑不起豆奶份,于是,这些贪婪的家伙就想到了三聚氰胺。先在原奶里大量兑水,再加入适量的三聚氰胺,于是,水就能卖出原奶的价来了。那么,三聚氰胺是剧毒,能毒死人这些黑心的难道不知道么?这就是贪婪的驱使与投机心态。
利益是奶毒中的毒瘤,是谁制造了这个毒瘤了?有以下四种人可能制造这个毒瘤。一是奶农奶贩,他们狭隘的农民意识,单纯趋利的无知本性使他们具有制造毒瘤的动机与胆量。二是毒奶生产厂家,他们为了降低成本,在竞争中形成价格优势,自己添加三聚氢氨。三是竞争对手,竞争对手为了挤压三鹿的市场份额出狠招。四是国外先进乳制品检测设备生产厂家,前面说过,目前,中国乳制品检测设备很落后,国外的先进检测设备非常昂贵,因高昂的价格,他们打不开中国市场,利益趋势,有可能制造事件,以谋求打开中国市场。
这四种人中,谁最有可能是罪魁祸首呢?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学材料,奶农奶贩有可能是执行者,但他们很难想到这样的法子,很难掌握操作中的细节,他们要想“下毒手”,需要导师与教练。后面三种人无疑都具备导师的资质与教练的水平。
如果是前三者,就是中国的问题。如果是后者,三鹿事件就上升为国际事件了。是否能升格为国际事件姑且不论,三鹿事件已经远远超越了商业事件,它危害了“公共安全”。
这就涉及到我们思考应该怎样彻底清楚毒瘤的问题了。
重新制订新的行业检测标准,解决检测设备问题,是直接清楚毒瘤的手段,是初级手段。实施“初级手段”是必须、必要的工作,但是,仅仅靠这个还不够。
要站在公共安全的角度来思考与解决这个问题。既然是公共安全问题,我认为,解决这类问题,国家公安部、公安局责无旁贷。就事件本身,一定要调查清楚,一定要查清楚谁是“毒奶”的毒手。对于毒手,依法处罚。
其次,国家要从立法的角度考虑。要重新定义“公共安全”,要把新时代背景的种种情况都考虑进去,要从立法的角度制约那些不法企业的法人,让那些胆敢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牟利手段的不法法人真正的得到应有的处罚。不要让这些黑心的家伙干黄了一个奶粉厂,花俩钱把事平了,回头又弄个面包厂出来。三鹿企业的领导层就值得质疑,四年前大头娃娃事件中,进入黑名单的四十五家企业就有它。这样屡有劣迹的企业,在市场上如此有生命力,“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根本原因,跟法律相对置后有一定的关系。
国家应重新思考“公共安全法”方面的问题,此外,还应该重新考虑企业法,目前的企业法、公司法中,经济因素考虑的很细,对于法人应承担的其它法律责任规定的很少。
杀人偿命,欠债换钱。当企业杀人的时候,谁来偿命?
必须从立法的角度,让企业的法人们知道,企业杀人也要有人偿命。不如此,中国企业丑闻何以结束。毒大米,黑心棉,没钱不救命医院,大头娃娃,三鹿毒奶事件之后,谁对那些含冤死去的亡灵负责?
必须立法,让那些胆敢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法法人们对他们害死的人负责。挖他们的黑心以平民愤,枭他们的黑首以示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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